为促进学院各系部管理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以提升系(部)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,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,激励管理员积极履行职责,推动系(部)工作高效运行,为学院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。结合各系部实际,现制定周口理工职业学院(周口技师学院)系(部)管理员管理办法。
一、基本原则
(一)公平公正
考核过程公开透明,避免主观性和随意性。
(二)科学合理
考核指标设置科学,符合系(部)工作实际。
(三)注重实效
以工作实绩为主要考核依据,突出服务质量和效率。
(四)动态调整
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,定期优化考核办法。
二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周口理工职业学院(周口技师学院)系(部)管理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,负责领导、组织和实施管理员考核工作。
组 长:韩 林 连 立
副组长:全晓东 韩 磊 栾伟东 连志民 薛淑文
成 员:人事处、财务处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培训处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、保卫处、安全保卫科及各系(部)负责人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人事处,负责日常工作。
三、管理员职数核定及备案、变更
(一)管理员职数核定
根据系部学生人数和工作实际核定管理员职数,具体职数为:文化基础课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核定为4名管理员;人文科学系、幼教学院、机械工程系、电器工程系核定为5名管理员;信息工程系、交通工程系、财经系核定为6名管理员。
(二)管理员变更
管理员在职期间,若因个人事务需请假三个月及以上,为保证工作正常进行,系部必须任命新管理员并做好工作交接。原管理员请假结束后,系部应以管理员在职期间工作业绩为标准,确定管理员人选,保证系(部)工作高效运行。
(三)管理员备案
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管理员的,由系部负责人全面考核人选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表现,确定管理员名单并由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,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,交人事处备案。
(四)管理员任职否决项
1.师德师风失范者;
2.学生评议分低于60分者(满分100分);
3.由于疏于教育管理,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者;或者对学生发生的意外情况未及时处置,或隐瞒不报,造成恶劣影响者;
4.作风懒散,纪律松弛,工作长期懈怠,不接受工作任务,经教育不改,或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2次及以上,造成不良影响的;
5.在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或接受馈赠者;
6.在公共网络平台或个人社交媒体发表不当言论者。
四、考核办法
(一)考核内容
管理员考核应从工作态度与责任心、是否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、是否遵守工作纪律,按时出勤、工作质量与效率、任务完成情况、服务意识与满意度、是否及时回应并解决师生提出的问题、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、是否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或同事完成工作等方面开展考核。
(二)考核方式
系(部)管理员考核以下列方式同步进行。
1.系(部)评议:由系(部)结合管理员工作业绩进行评议。
2.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评价:制定相关考核细则并开展考核,留存考核记录。
3.综合评分:系(部)将部门评议结果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评价按一定权重计算总分(满分100分)。
4.分级评定:根据总分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(90分以上)、称职(75分—90分)、基本称职(60—75分)、不称职(低于60分)等级,各系(部)各取优秀1人。
以上考核工作在学年结束时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开展。
五、考核结果应用
(一)津贴发放
按照考核结果对管理员开展考核,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管理员津贴发放及新学期管理员聘任工作。津贴标准分别为:优秀等级400元/月、称职等级300元/月、基本称职等级200元/月、不称职等级150元/月,学年结束由人事处随绩效工资核算发放。
(二)表彰
每学年结束针对考核等级颁发优秀管理员荣誉证书,任现职以来,获得一次优秀管理员可在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量化时加0.5分。
(三)聘任
考核结果作为下学年聘任的重要依据。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者,所在系(部)应直接给予年度考核优秀并推荐参加假期培训。
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解除聘任,由系部负责人推荐新管理员。
六、附则
本办法管理员指教学系(部)确因工作需要设置的管理员。具体内容由人事处负责解释,自2025年1月起执行。
2025年3月18日